首 页 | 政务服务中心 | 审批指南 | 政务窗口 | 政策法规 | 惠民帮扶中心 | 投诉建议 | 在线咨询 | 主任信箱

 办事指南  
《残疾人证》办理

2007-9-5               


小】

    一、申办对象

  具有东区常驻户口,自愿申请办理《残疾人证》的各类残疾人。

   二、申办条件

  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东区各类残疾人。

    三、申办材料

  申请办证人须向东区残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复印件),本人申请,所在社区开具证明,本人2寸彩照3张及医院等级鉴定证明(注:残疾人等级鉴定由东区残联统一组织鉴定,鉴定费用自理。),残疾情况比较明显者需附5寸彩色相片1张。

    四、办证流程

  申办者持申办材料到东区残联填写《残疾等级鉴定表》→区残联统一组织申办者到区残联指定医院进行残疾等级鉴定[肢体、视力、听力语言、智力、精神(包括自闭症)] →东区残联将指定医院出具的残疾鉴定结果的《残疾等级鉴定表》返送回东区残联,东区残联根据《残疾鉴定表》的鉴定结果,对其进行审查登记并按要求填写《残疾人证》→东区残联统一报市残联审核。

   窗口联系电话:2233262

  中心投诉受理电话:0812-2233612

  区效能投诉中心电话:0812-2233444

  网上联系:中心网站http://www.scdongqu.gov/dqzw/

 共1页  1 
通知通告
· 清明节放假通知
· 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电话
·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开通试运行,请多提高贵意见!
站内搜索
搜索分类:
搜索关键字:
 

CopyRight 2007 scdongqu.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政务中心     技术支持:东区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