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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2007-2-8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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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07年2月8日 [责任单位]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标题] 关于开展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 攀东府[2006]27号

银江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今年汛期将至,对辖区地质灾害的防治,已刻不容缓。为防止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赞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区政府在2004年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攀东府[2004]25号),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地质灾害。在发生地质灾害时,指挥部成员要亲赴现场,参加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在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人员变动的单位和部门,要及时对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领导小组要由各单位行政领导一把手负责,实行责任制,落实具体的责任人,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职责。银江镇、各街办要将工作责任落实到村(社区)、社,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抢险队伍,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抢险措施。

  二、认真做好汛前检查巡查,确保有备无患

  各单位要认真吸取我区2002年“8·16”泥石流灾害教训,切实搞好今年汛前隐患排查工作,特别要对有隐患的崩塌点、滑坡点、泥石流沟进行重点检查。对已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各防灾单位要及时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对其存在的问题,要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做好必要的避让、搬迁、整改工作,防患于未然。各单位要将检查结果和采取的具体措施上报东区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国土资源局东区分局)和区安监局。

  三、不断健全和完善预案,做到有的放矢

  各单位要根据汛前检查情况,对重要的地质灾害点作专项的防灾预案进行健全和完善,并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加强监测。发现险情要及时采取避让搬迁、疏散人员、治理等切实有效的措施。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及安监局要加强督导和检查工作。

  四、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增强群测群防力量

  各单位要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建立群测群防系统。在地质灾害重点防治期内,银江镇、各街道、辖区各单位要充分发动基层和广大群众的力量,加强地质灾害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附件:1.攀枝花市东区2006年地质灾害防御预案

              2.攀枝花市东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3.2006年攀枝花市东区地质灾害危险点预案表

              4.东区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成员及值班电话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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