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江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 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 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8〕19号)精神及省、市相关会议的安排部署,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将于今年内完成,现已进入实施前的准备阶段。
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国家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也是改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的紧迫要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关系到事业单位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东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王海波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凌永航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谭 进 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长
成 员:曹 毅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事局局长
李光惠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肖春义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漆建芳 区教育局局长
向 华 区财政局局长
陈 康 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张巍武 区人事局副局长
刘华丽 区编办副主任
刘维秋 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事局,办公室主任由曹毅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巍武、陈康、刘华丽同志兼任。
二〇〇八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