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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的意见
2008-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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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08年8月20日 [责任单位] 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
[标题] 关于开展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的意见
[文件编号] 攀东委〔2008〕42 号

各党组,直属党(工)委、总支、支部,区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发挥党代表在党代会闭会期间的作用,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建立健全党代会常任制工作运行机制。根据省委、市委组织部的要求,结合东区实际,对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章》和党内法规为依据,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增强党的团结统一为目的,以发扬和扩大党内民主为着力点,紧紧围绕区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充分发挥党代表在党代会闭会期间的作用,力求在党代会常任制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区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党的领导原则。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是发展党内民主的根本保证。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2、依法办事原则。党代会常任制的任何一项工作制度,都必须以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各种活动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

  3、实事求是原则。实事求是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思想路线,也是我们做一切工作应牢牢坚持的基本原则。

  4、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代表的决策参与和监督作用。

  (三)目标要求

  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要紧紧围绕发展党内民主这一主线,着重从两方面来开展。一方面,在工作机制上激活党内民主,通过建章立制,赋予和保障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的各项权利,调动党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终达到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另一方面,在政治体制上体现党内民主,努力提高党代会常任制的运行效率。

  二、试点范围试点范围试点范围试点范围分两个层次开展试点工作,一是开展区级党代会常任制试点;二是在银江镇党委和望江街社区党委、金福社区党委、光明社区党委开展基层党代会常任制试点。

  三、主要内容

  (一)实行党代表大会年会制。党代表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在人大代表例会之前召开,主要任务是听取和审议党委、纪委上年工作报告,听取上年党代会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和代表议案、质询的办理情况报告,对需要由党代会作出的决议、决定进行审议和表决。会议具体内容和议程由区委决定。

  (二)实行党代表任期制。明确党代表的产生、资格取消、增补的条件、方式和程序,以及代表任期和履职考核办法,完善代表和委员结构制;明确党代表职责、权利、义务和履行职责的权益保障;明确党代表通过参加党代表大会及闭会期间的活动的方式,在任期内发挥参与决策、监督、示范、参谋和桥梁纽带作用。

  (三)实行党代表调研视察制度。定期组织党代表视察本级党委工作情况,使党代表及时了解党代会通过的年度工作计划落实进度及党的建设、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情况,收集基层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为东区经济社会建设献计献策。

  (四)实行党代表提案、质询回复制度。对党代表提出的质询,党委及有关部门要给予认真负责地答复;对党代表提出的提案,党委及有关部门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办理,并采取适当形式向其反馈,直至满意为止。

  (五)实行党代表评议党委班子成员制度。基层党委及委员每年就自身工作情况及提案落实情况向党代会述职一次,由党代表对党委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

  (六)实行 “四联”制度。党委每名委员结合各自分工,联系 3 名以上党代表;党代表联系 3 名以上党员;党代表联系 1名以上军烈属、特困户、致富能人(技术骨干)、民营企业主等;党员联系 3 名以上群众。

  四、实施步骤

  试点时间为一年,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08 年7 月)

  1、研究制定《关于开展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开展常任制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内容和工作步骤等事项,建立各项制度。

  2、区委成立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党代表联络办公室(简称党联办)。试点单位也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原则上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并赋予一定权限,配备工作人员和工作设备。由财政落实专门的预算经费和日常办公经费。

  (二)宣传动员阶段(2008 年8 月)

  1、层层召开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动员会,明确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提出具体要求。

  2、区委组织部开设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宣传专栏,通过办宣传专栏、广播、电视、简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的宣传引导,在全区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9月—2009 年3 月)

  1、设立党代表团(组),明确工作职责。党代表根据区域、工作性质、人数适中等原则分为若干个代表团(组)。代表团主要在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期间开展活动。代表组主要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9 月份)

  2、调整区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名单,各基层党组织建立、调整“四联”名单。(9 月份)

  3、建立党代表任期制,对代表产生方式、职责、权利、义务及考核等进行规范。完善代表和委员结构制,增补缺额代表和委员,向党员群众公示各级党代表名单及联系方式,扩大党

  代表的辐射作用。(9 月份)

  4、建立党代表培训教育机制,举办党代表培训班,颁发党代表证,使党代表熟悉职责,增强党代表的责任感、荣誉感和自豪感,提高党代表履行权利和义务、参政议政的能力。(9 月份)

  5、建立党代表列席区委常委会、党代表列席全委会(党委会)制度,在研究制定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远规划、决策重大问题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邀请部分党代表列席会议。(9 月份实行)

  6、建立党代表提案、质询回复制度,听取、督办、回复党代表的意见建议。(10 月份实行)

  7、建立党代表调研视察制度,组织党代表开展一次视察、调研活动。(10 月-11 月)

  8、银江镇党委和社区党委建立党代表民主评议党委班子及成员制度,召开民主评议会。(12 月份)

  9、区委在每年初召开区级党代表年会。银江镇党委和社区党委于每年 1 月份召开党代表年会,党代表年会与民主评议会可以合开。(2009 年 1 月-2 月)

  10、每年召开一次理论研讨会,邀请部分党代表、党务干部参与研讨,推动党代会常任制建设工作。(2009 年 3 月)

  11、总结 2008 年试点工作,制定 2009 年试点工作计划,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健全党代会活动运行机制。(2009 年 1 月—3 月)

  (四)总结提高、验收阶段:(2009年 4月—6月)

  试点单位(部门)要对试点工作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完善相关资料,形成制度规范和经验材料。区委组织部、区委目标办公室将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五、落实组织措施,确保党代会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一)做好日常联系和服务,切实为党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方便。各级党联办及其工作人员要按照职责要求,主动加强与党代表的沟通联系,做好日常服务,切实为党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方便。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大力支持各级党代表的工作,为他们参政议政提供政策咨询、权利保障。

  (二)创新机制、整合资源、丰富载体、形成合力。把开展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与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紧密结合起来,借鉴和运用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和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形成的好方法、好载体及制度建设方面的成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扎实开展好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校务公开、村(居)务公开等工作,完善党代表参政议政的内容、形式,畅通党代表参政议政的渠道,充分发挥党代表联系党员和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扩大和发展党内民主;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与其他党建工作任务统筹安排,形成抓落实的合力,互相促进、共同推动。

  (三)围绕中心、服务群众、注重实效、促进工作。 开展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必须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条主线,立足服务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区的发展大局,把扩大党内民主的实践成果转化为促进各项工作的实际效果,体现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效果上来。在试点工作中,加强调查研究,坚持群众路线,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切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

  (四)加强检查和督促指导。 党代会常任制试点,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试点工作将纳入区委目标督查项目,由区委目标办公室、区党联办及时对各试点单位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制定和完善党代会常任制运行机制和工作考评办法,对各党代表团(组)及党代表、代表团(组)长个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评。

  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

  2008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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