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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七年东区街道(镇)市容环境卫生检查考核实施意见
2008-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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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08年7月23日 [责任单位] 东区市容环卫局
[标题] 二00七年东区街道(镇)市容环境卫生检查考核实施意见
[文件编号]

  为了构建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全面提高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市城管局《攀枝花市城市管理检查考核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检查考核原则

  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体系;坚持“统一管理、分级分片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成立东区市容环境卫生检查考核工作小组。由东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区目标办、区爱卫办、区“双创”办、区统计局、区精神文明办组成。日常检查考核工作由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组织负责实施。

  三、检查考核责任单位极范围

  银江镇、炳草岗街办、大渡口街办、密地街办、向阳村街办、长寿路街办、枣子坪街办、弄弄坪村街办、南山街办、瓜子坪街办管辖区域。

  四、检查考核方式:现场抽查

  五、检查考核内容

  (一)检查考核范围:

  每次抽检一条长500米主、次干道、一个社区、一个农贸市场、一个城中村或城乡结合部。

  1、各街道办事处检查考核内容

  (1)主、次干道市容市貌管理(45分)。

  (2)小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40分)。

  (3)农贸市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10分)。

  (4)社会监督(5分)。

  2、银江镇检查考核内容:

  (1)主、次干道市容市貌管理(45分)。

  (2)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40分)。

  (3)农贸市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10分)。

  (4)社会监督(5分)。

  3、工商局、商务局主管的农贸市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10分,年终按百分制折算)。

  六、检查考核评分标准:(见《东区街道(镇)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检查考核标准)》

  七、检查考核评分办法:

  (一)评分办法:

  检查考核采取月检、季评和年终总检总评相结合的检查考核方式。

  1、月检查考核得分数:月检查考核次数平均分减去市城管局检查考核本辖区扣分数的200%。

  2、季度考核得分数:该季度月检查考核平均分数。

  4、年终检查考核得分数:四个季度检查考核平均分数。

  (二)奖惩激励办法:

  1、东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将检查情况上报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双创办”每月张榜公示检查考核得分情况;年终总评分作为各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目标考核内容依据。

  2、每季度综合评分在前三名的,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奖励;年终综合考核在前五名的,给予综合奖励。

  八、本意见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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