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六年东区小区市容环境卫生检查考核实施意见
为了构建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氛围,全面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攀城管发[2006]81号文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检查考核原则
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体系;充分体现“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方位提高东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二、组织机构
东区小区市容环境卫生检查考核工作由东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牵头组织。区目标办、区爱卫办、区精神文明办参与,银江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工商、城管等积极配合。
三、检查考核单位
银江镇政府、炳草岗街办、大渡口街办、密地街办、向阳村街办、长寿路街办、枣子坪街办、弄弄坪街办、南山街办、瓜子坪街办
四、检查考核范围及内容
检查考核范围:
检查考核单位辖区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
检查考核内容:
市容市貌:“十乱”现象、户外广告、商招店招、店铺门面、橱窗、环卫设施、乱搭乱建、施工现场等。
环境卫生:“门前三包”、清扫保洁、边坡卫生、农贸市场管理等。
五、检查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
六、检查考核形式:单项检查考核与综合检查考核相结合
七、检查考核评分办法
检查考核采取周检、月检、季度检查、半年检查和年终总检总评相结合的方式。月检查包括月随机抽查和周集中检查两种方式;月随机抽查不少于2次,月集中检查4次(每周1次)。
1、季度评分按月检查平均分数占季度总分数75%,随机抽查平均分数占季度总分数25%计算。没有随机抽查时,月检查平均分数占季度总分数100%。
2、半年检查、年终检查分数纳入相应季度评分。季度评分按月检查平均分数占季度总分数50%,随机抽查平均分数占季度总分数25%,半年或年终检查分数占季度总分数25%计算。没有随机抽查时,月检查平均分数占季度总分数75%,半年或年终检查分数占季度总分数25%。年度评分按季度检查平均分数的75%、年终检查分数的25%计算。
3、东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将检查情况书面材料上报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送区目标办,纳入各单位年终目标考核内容。
二00七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