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整洁、优美的社会环境,实现我市2007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按照东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和落实居民小区、视野边坡、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突出的环境卫生问题,全面提高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垃圾处理、道路喷雾降尘、人行道冲洗、公厕管理、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为建设“生活东区、平安东区、诚信东区、和谐东区”,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基本原则
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分片负责的原则,坚持软件抓管理、硬件抓项目、创建上水平。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使创卫工作扎实有效。
三、“创卫”目标
2007年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
四、“创卫”任务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经费落实。
2、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当前发展需要,制定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报政府批准后实施。
3、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
(1)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张贴涂写、乱设摊点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居民楼房阳台屋顶无乱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
(2)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落实;
(3)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乱扔乱吐现象;
(4)城区无卫生死角,无残垣断壁、乱搭建、垃圾渣土暴露和违章饲养畜禽现象;
4、建成区清扫保洁制度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水率≥20%,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
5、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
6、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其中,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管理符合《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规范与设计》要求,城市主、次干路、行人交通量大的道路沿线、公共汽车首末站、汽车客运站、火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点所设置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7、各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室外环境整洁。
8、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9、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设置的隔离护栏规范,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厕所保持清洁;建筑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乱搭乱建现象。
10、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广大居民和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定期开展卫生评比竞赛活动。
11、社区和单位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无违章建筑,饲养宠物和鸟类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粪便不污染环境。
12、社区市场和饮食摊点无占道经营现象。
13、社区卫生规范要求,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14、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有卫生保洁人员和制度,有卫生宣传栏,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村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
15、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洁,无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现象。
五、“创卫”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东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创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淑艳(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左勇权(党委副书记)
曾喜生(党委委员、副局长)
彭正军(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李玉德、李开华、张惠娟、杨启明、杨冽、梁莉、严斌、杨中华、朱玉荣、徐伟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创卫”工作的组织领导;
2、研究部署“创卫”工作;
3、召开经常性协调会议、“创卫”例会和现场办公会;
4、负责“创卫”工作人员抽调和调整;
5、负责解决“创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针对重要事项进行决策;
6、负责审定与实施“创卫”目标考核及奖惩办法。
“创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室三组”,具体落实“创卫”日常工作。
“创卫”办公室:
主 任:彭正军
副主任:杨中华
“创卫”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境卫生科。
主要工作职责
1、拟定“创卫”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
2、拟定“创卫”有关文件,编写创卫工作周报、月报等;
3、负责“创卫”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归档工作;
4、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日常事务工作;
5、负责“创卫”工作业务指导,上传下达“创卫”任务和要求;
6、设置“创卫”举报电话,及时认真办理群众对城市卫生的投诉;
7、组织对“创卫”日常工作检查及活动情况的收集与通报;
8、完成“创卫”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组
组 长:彭正军
副组长:严 斌
成员:李开华、张惠娟、杨启明、杨冽、杨中华、朱玉荣
工作职责
1、组织实施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2、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和 “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综合整治任务,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
3、负责自管公厕、农贸市场的环境卫生指导和协调;
4、协助“创卫”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归档工作;
5、完成“创卫”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组
组 长:曾喜生
副组长:朱玉荣
成员:李开华、张惠娟、杨启明、杨冽、徐伟
工作职责
1、编制、协调和实施“创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方案;
2、协助“创卫”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归档工作;
3、完成“创卫”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督导宣传组
组 长:左勇权
副组长:李玉德(负责日常督导工作)
梁 莉(负责宣传报道工作)
成 员:李金涛、陈康、马艳秋、蒲周林、谢薇、陈云燕、谢世泉
工作职责
1、负责将“创卫”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2、负责督导检查“创卫”工作进度及各单位、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及时通达“创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
4、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工作,并有本底资料归档;
5、负责对“创卫”各阶段工作的重点、难点和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的督导,组织系列报导、跟踪报导;
6、完成“创卫”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属各单位把“创卫”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要建立“创卫”组织机构,落实专(兼)职人员,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到人,使“创卫”工作落到实处。
(二)宣传动员
局属各单位(部门)要以宣传为导向,将“创卫”宣传工作列入精神文明建设规划,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在提高“创卫”宣传质与量上狠下功夫,增强“创卫”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职工的创卫意识和参与意识。
(三)科学管理
以“净化城市、造福人民”为服务宗旨,坚持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与作业性工作并举的原则,集中力量搞好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要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有机结合起来,以创卫促管理,以管理保创卫。在具体工作中,一方面抓好管理、作业、整治工作,另一方面做好协调和配合工作,克服工作局限性、被动性、区域性以及“等”、“靠”、“推诿”等不利因素,要树立大局观念,积极主动、互相支持、齐心协力搞好创卫工作。
(四)监督机制
为保证“创卫”工作有序开展,将“创卫”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责任制进行考核和干部任期考核,同时,督导检查组对各责任单位创卫工作进行阶段性督查。各单位一是充分发挥宣传舆论引导工作,紧紧抓住各阶段工作的重点、难点和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系列报道、跟踪报道,树立典型,曝光不良现象;二是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创卫”检查,召开有关会议,及时解决“创卫”难题;三是主动接受“创卫”领导小组对“创卫”工作检查考核;四是建立“创卫”举报电话,强化群众监督;五是严肃“创卫”纪律,保证政令畅通。本着谁管理、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创卫”领导小组对工作不力,推诿敷衍,影响全局“创卫”工作的部门和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责任,对各项工作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
六、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摸底调查阶段。(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月31日)
1、 各单位召开“创卫”再动员大会。
2、 营造创卫声势,印发创卫宣传资料。
3、 摸底调查。
4、 修改、完善2007年“创卫”方案。
第二阶段:综合整治和“创卫”迎检材料收集建档阶段。(2007年2月1日至2007年5月31日)
按全国爱委会印发《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和标准完成整治任务,巩固市容和环境卫生专项综合整治成果,完成市容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编制工作。
1、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做好迎检材料收集建档工作。
2、市容市貌专项集中整治时间安排:
3月12日-3月23日 炳草岗街办
3月26日-4月6日 大渡口街办
4月9日 -4月13日 弄弄坪街办
4月16日-4月21日 瓜子坪街办
4月23日-4月27日 密地街办
5月8日 -5月15日 银江镇
5月16日-5月21日 向阳街办
5月22日-5月28日 南山街办
5月25日-5月28日 长寿路街办
5月29日-5月31日 枣子坪街办
3、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时间安排:
3月25日前完成环境卫生整治摸底调查工作。
3月25日-5月31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分片负责的原则,由各环卫所和各街道(镇)共同完成环境卫生专项整治任务。
第三阶段:迎检阶段。(2007年6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1、2007年6月迎接市“创卫”办检查考核。
2、2007年7月份迎接省爱卫会专家组督查考核。
3、2007年9月前,在整改的基础上,作好各项准备工作,接受全国爱卫会专家组的调研和暗访。
4、2007年12月前迎接全国爱卫会专家组的正式考核验收。
5、在总结“创卫”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巩固“创卫”所取得的成果,迎接“创模”考核验收。